“耍流氓”的代收服務,你們懂什么叫用戶體驗嗎?》》》上海禮儀公司《《《
這條短信很明顯在告知我的事是:未來,我得裝一個名為“富友寶”的App,不然,我有可能再也拿不到我的快遞包裹了。
這件事已經非常過分了。
二 網購的必備環節:包裹交付,是一件特別讓人糾結的事。
包裹到家,但家中無人,過去的解決方案一般是:快遞員把包裹扔到物業那里去。但這個解決方案的確存在漏洞。物業拒收的經歷我相信很多人都有。至于物業拒收,也不能說不對。它的確沒有這個義務甚至沒有資格去幫業主簽收包裹。
有些物業是簽收的(比如我家這個小區),時間一長,我發現,這給有些快遞員偷懶造成了方便。我明明在家,他卻直接扔到物業。這樣操作的好處是:他可以一次性卸下很多包裹而不用樓上樓下的跑,但壞處是:如果包裹一大,我扛起來可真要命。
既然這里存在糾結,就有人動主意,看看有沒有更好的解決方案了。
三
我第一個碰到的,就是一個名為“速遞易”的東西。
它在我們家小區找了一塊地方,放置了若干鐵柜。包裹到達后,發短信通知我讓我憑短信里的密碼取件。
本來我覺得這種方式不錯,但慢慢的,就感覺不對了:48小時后要我付錢。我還真付過錢,用移動掃碼支付。
這讓我很郁悶。雖然說我超過48小時付錢,對速遞易而言,它幫你保管了,貌似應該收費,但這不是我主動同意的。
消費者在網購時,只是同意支付貨款、可能有的物流費,從來沒有同意過在一個什么鐵柜里超時就要付錢這種事。換而言之,消費者在被迫消費,要不就不要那個包裹了——這顯然不可能。
在半個月前一家子去美國之時,我告知家人,不要進行任何網購,因為存在被迫付錢的可能。
四 如果說超過48小時我得付錢這事我很勉強認了,那么,富友寶這個做法,是可忍孰不可忍。
因為它要求我裝App。
我至今未裝這個App,我相信它本身不是收費應用。但我就是不喜歡“被迫”裝App。
我網購一件商品,憑什么還要多裝一個App?
而且極有可能,富友寶和速遞易一樣,會設置2C端的收費措施。
這是明目張膽肆無忌憚地踐踏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主權,雖然從商業角度而言,它們以消費者包裹為質要挾出了收入(或者App裝機量、微信公號粉絲數),很巧妙。
但我以為,整個操過程,是違法的。
五 當一個用戶在網購完成等待包裹上門的時候,他并沒有這個意愿去一個什么柜子里取包裹,也并沒有準備超時要付款或裝什么應用。對于消費者來說,坐等快遞上門,是常理。
供給方應該向消費者明示這一點,這個供給方可能是商家,也有可能是快遞公司。嚴格說來,是商家。它應該很清晰地告訴買方,在我們的整個交易過程中,由于我們選取的快遞公司的關系,會有幾個專門做包裹存放的柜子,可能要你自己走兩步去自提,可能要收取你費用(如果超過48小時的話),也可能需要你裝一個App。
消費者如果不爽,可以不購買這家網店的貨。如果大批量消費者不爽,網店就得考慮一下,是不是該換個更加周到點兒的快遞公司?
這才是應該有的消費流程。而不是一頭霧水地收到幾條短信,然后萬般無奈地被迫去扛貨物、付費用、裝應用。
六 我承認這個柜子針對包裹交付提供了一種新的解決方案,總體上出發點是不錯的。但基于這個解決方案的整套流程忽略了一個很重要的問題:用戶愿意不愿意?
而且,它的商業模式收入端應該來自網店而不是消費者。因為貨物送達消費者手上,這是網店應該做的,所以如果有成本費用,應該是網店承擔——消費者事實上已經為快遞支付了費用,哪怕是所謂“包郵”。
很多互聯網公司都強調“用戶體驗”,這種強調,已經蔓延到非互聯網公司,他們也開始說這個。
用戶體驗的第一環是什么?不是什么點擊滑屏。
而是:自愿、知情。
離開這兩個詞,點擊再明晰,滑屏再順暢,都談不上什么用戶體驗。
流氓軟件也可以把點擊滑屏做得很好的。
(鈦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