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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此時建筑業被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企業稅負將不降反升。
營改增在建筑業中的試點可能明年就將實行。按照增值稅11%的稅率測算,企業要繳的稅將增加近一倍。建筑業利潤本來就不高,如果真按照這一稅率實行,不少小企業將面臨倒閉的危險。江蘇省建筑市場管理協會會長汪士和在第十屆中國建筑企業高峰論壇上向《中國企業報》記者表示。
汪士和透露,經過測算,按照11%的增值稅稅率,相當于把原有的3%營業稅一下子增加到了5.8%,而整個行業的平均利潤率也僅為3.55%。增值稅稅率如果降為8%,企業的稅負與原來持平,如果能降到6%,那就是真正為企業減輕負擔了。
近期,中國建設會計學會完成對66家建筑施工企業的調研測算認為,如果3%的營業稅稅率改為11%的增值稅稅率,理論上平均減輕稅負為83%,但實際稅負有可能增加90%以上。
建筑業營改增試點從目前來看,已無法避免。不久前,國家有關部門召開的擴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座談會明確提出,要將建筑安裝行業納入試點范圍。
稅負不降反升明顯
汪士和告訴《中國企業報》記者,以南通四建為例,按照去年的數據,同時按照11%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繳的稅增加了91.78%。
據了解,南通四建屬于大型建筑企業,其注冊資本金為30580.2萬元。
從全國范圍看,中國建設會計學會公布的數據顯示,上述66家建筑企業中的24家年總營業額為1194.64億元,按3%的稅率應繳納營業稅35.84億元,營改增后銷項稅額118.39億元,應繳納增值稅69.67億元,實際稅負為5.83%,比營改增前增加稅負94.4%。
企業多繳的稅接近1倍。
汪士和此前曾和10多家建筑企業進行過電話溝通,邀請企業對營改增進行稅負測算。得到的反饋意見為,增值稅定在8%至9%和營業稅3%差不多,如果定在11%,負擔肯定會加重。
一家特級總承包企業的總會計師給記者算了一筆理論賬(按照常規土建項目百元產值比例測算),收入是100元,按增值稅11%稅率計算應繳銷項稅9.91元。在成本費用方面:可抵扣部分中,鋼材約占25元,可抵扣進項稅3.63元;商品混凝土可抵扣進項稅0.85元;其他一些材料可抵扣進項稅1.45元,以上三項合計可抵扣進項稅為5.93元。
按照營改增政策,銷項稅9.91元減去可抵扣進項稅5.93元,應繳稅額為3.98元。如果按照未改之前的3%營業稅計算,百元產值應繳稅額為3元。相比之下,按照11%增值稅稅率,每百元產值要多繳0.98元,相當于企業比原納稅辦法增加了24.6%的負擔。該總會計師說,這只是理論上的,在實際中,多繳的稅會更多。
北京市建筑業聯合會信息部部長劉國柱告訴記者,即便在一家比較規范的公司,企業的負擔也不輕。
我們在北京調研的時候,有一個企業理論測算增長了28%,實際測算中,因為一些稅票無法抵扣,繳稅增長了40%。劉國柱說。
河南五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有關人士認為,對于建筑業而言統一制定11%的增值稅稅率不太符合各地的實際情況,未充分考慮到各地區的差異,東部沿海、中部、西部地區客觀上存在很大差距,要按此統一標準執行,勢必會影響各地建筑業企業的均衡發展,也不利于當地經濟的發展。建議增值稅應按照不同地區實行差別化管理。
進項稅抵扣難解
在建筑之鄉紹興,進項稅抵扣難的呼聲不斷。該市建筑業有企業950家,其中,上市企業3家,特級企業17家,一級企業138家。如此龐大的企業數量發出的呼聲不得不令人重視。
拿不到進項稅發票,增值稅就要繳的更多。
汪士和告訴《中國企業報》記者,在當前建筑市場實際狀況上,理論上可取得進項稅發票的70%中有一半無法取得進項稅發票,加上理論上也無法取得進項稅發票或政策規定不允許抵扣而作為增值稅征收基數的所占30%,造成實際上無法抵扣進項稅的支出占總收入比重達到65%。
在建筑業領域,建筑施工企業需要購買的磚、瓦、灰、沙、石等地方材料,很多都由農民經營,而且季節性特強,貨主要求現場現金交易,也不可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此外,小規模納稅人按3%征收,建筑施工企業涉及的上游企業小規模納稅人不是小數目,他們不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
汪士和總結了10條建筑企業不能獲得進項稅發票的原因,這10條,建筑企業根本無法繞開。如果脫離實際,理想化地認為增值稅上下游都可以進行轉嫁式的抵扣,照此理念指導下,建筑業必然受到傷害。因為仔細分析下來,建筑企業實際上已經無處可轉嫁,而成了最終消費者,所有的稅都將由建筑企業來承擔。汪士和表示。
江蘇一家企業負責人告訴《中國企業報》記者,目前,甲供材現象比較普遍。如:開發商直接采購鋼材,鋼廠或經銷商收到對方的錢當然應該開具發票給開發商,開發商入賬做賬也順理成章,但施工企業只能取得相應數額的一張結算單,無法取得進項稅發票進行抵扣。
我們公司去年鋼材實際發生數超過60億元,理論上可抵扣近9億元,而由于甲供材數額較大,實際可抵扣的進項稅僅3億多元,只占理論數的38.7%。即鋼材采購的60%以上拿不到進項稅發票。
蘇州二建建筑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吳仲強認為,現在定的11%稅率應該說遠遠超過建筑業企業能夠承受的額度。盡管初衷是好的,但在這樣的局面下,會給建筑企業的生產經營帶來負面影響,部分企業可能將無法堅持。